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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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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点击次数:1794  更新时间:2018-12-13  【打印此页】  【关闭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工程。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合同额 6000 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