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辅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项目投资额 8 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 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注:海洋石油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对照表
建设项目 |
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备注 |
|
海洋石 油工程 |
海洋油气 开发工程 |
亿元 |
≥8 |
8-4 |
项目投资额 |
海底管 道工程 |
亿元 |
≥3 |
3-1 |
项目投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