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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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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点击次数:2001  更新时间:2018-12-13  【打印此页】  【关闭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项目投资额 8 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 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注:海洋石油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对照表

建设项目

单位

大型

中型

备注

海洋石

油工程

海洋油气

开发工程

亿元

≥8

8-4

项目投资额

海底管

道工程

亿元

≥3

3-1

项目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