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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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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点击次数:1796  更新时间:2018-12-13  【打印此页】  【关闭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0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 3 项,工程质量合格。

 

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4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8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75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