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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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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点击次数:1916  更新时间:2018-12-13  【打印此页】  【关闭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 4E 以上,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 4D 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注:

1.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包括:进近灯光系统,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跑道、滑行道、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行区供电工程以及目视助航辅助设施等。

2.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