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特设(司)函〔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特种设备处(局):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
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一条底线,拉升一条高线,完善两个体系,突出两个监管,推动三项改革,强化三个支撑,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一、以规划统领工作全局
1. 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高质量编制特种设备“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未来五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顶层设计。
2.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注重与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社会有关智库沟通协调,组建相对稳定的政研队伍,提高政策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守住一条底线
3. 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地要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指导意见,立足本区域实际,与安全生产和行业部门双重预防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制定相关细则,推动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4. 开展风险识别分析。继续完善氢能储运特种设备专项技术要求,持续推动X80钢级天然气管道焊接及检测研究。各地要结合复工复产条件下区域特点及事故情况,重点开展工业管道、“煤改气”相关特种设备、架桥机等风险分析,为精准监管做好基础支撑。
5. 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电梯制动器、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等专项整治,进行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快开门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治理“回头看”。各地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动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做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6. 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配合行政许可改革,加大对企业自我承诺换证证后抽查力度,督促企业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
7.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建党100周年、冬奥会、环球影城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修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地方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建设。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拉升一条高线
8. 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以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区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促进区域特种设备质量水平提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标准互认和中国设备走出去。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验工作服务质量,提升作业人员考核质量。
9. 提升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水平。做好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加快制定《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各地要依法落实锅炉节能环保监督检查职责,加强锅炉节能环保状况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工作。
四、完善两个体系
10. 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各地要以制定权责清单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继续开展电梯保险创新模式研究和试点推广,开展气瓶保险制度相关研究和试点,深入推进、及时总结上海迪士尼、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改革经验,通过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强化区域协同、部门联动,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11.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加快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部门规章,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大规范建设。改进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制度,建立动态跟踪维护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优化清理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依法治特营造良好环境。
五、突出两个监管
12. 突出智慧监管。研究制定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指导意见,推动电梯物联网相关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各地要以“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基础积极推进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加快数据对接,扩大电梯追溯平台应用覆盖面,督促制造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车用气瓶和氢气瓶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建设,继续推动气瓶充装追溯平台建设。
13. 突出信用监管。加强信用约束,按照总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作用,通过许可、处罚、失信等信用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核查等功能,畅通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配合信用监管部门,督促全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完成年报。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以监管合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高压态势。
六、推动三项改革
14. 深化行政许可改革。进一步下放部分生产许可。各地要做好许可下放的承接工作,加大对许可实施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跨省通办”各项工作任务,修改完善属地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推动许可办理“好差评”相关工作。
15. 深化检验工作改革。坚持特种设备检验的公益属性,引导检验机构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序引入社会机构增加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检工作。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各地要配合总局做好新规则的实施,确保平稳过渡。
16. 全面落实电梯改革试点任务。深入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各地要指导试点地区制定电梯按需维保质量考核指标,引导使用单位签订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维保合同;切实加强对电梯检验工作的统筹调配以及试点过程中检测、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
七、强化三个支撑
17. 强化机构支撑。以提升科研水平与检验技术能力为导向,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优做强。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支持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各地要加大对地市级特检机构的支持帮扶力度,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18. 编制总局特种设备领域“十四五”科技规划,支持相关单位做好“十三五”科研项目成果的集成示范,推动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及动态监管技术的应用。发挥中国特检院的龙头带动作用,提出特种设备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和科研项目建议。各地要注重科技应用,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
19. 强化队伍支撑。推动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察人员队伍,研究改革安全监察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支持基层建立专业化的监管所(队),加强基层特种设备监管力量。加快八大类特种设备全系列现场监督检查教育片摄制,继续举办边远地区监察人员提升培训班,开展基层技术骨干培训。各地要加强基层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鼓励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八、加强政治建设
20.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弘扬“四特”精神,持续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系统内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和公益保障作用,依法施检、公正施检,对无故推诿、拖延、刁难以及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