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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4层及以上或高度超过10米的新建住宅或将必须设置无障碍电梯
点击次数:1399  更新时间:2020-06-12  【打印此页】  【关闭

6月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完成,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新《住宅设计标准》中,许多设计都是针对疫情发生后重新审视居家环境而提出的新内容。


据了解,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自2000年5月实施以来,至今已超过20年。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居家环境,既有住宅普遍存在的硬件卫生防疫性能不足、居住安全保障技术缺失、应急改造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为了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与先进技术应用迭代相适应,省住建厅牵头对该标准进行全面修订。

新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建制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设计。100米以上高层住宅还有特殊规定。考虑到高层住宅的一些问题,今后除少数发达城市沿江、沿河地区及城市更新外,不再鼓励建设超高层住宅。针对新时期特点,标准要求住宅布局应功能合理,方便使用,且有利安全防卫、卫生防疫和组织管理。


住宅采用新风系统,在海外比较流行。此次疫情也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室内空气质量,因此,标准中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置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同时在层高上提出,普通住宅层高不低于2.8米,不高于3米。对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及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可放宽到3.6米高。


过去,低于7层的住宅基本没有电梯。随着城市老龄化的加快,对电梯的需求越来越高。近年来,南京等城市都在推动7层左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今后住宅层高多少能有电梯呢?参考北京等地经验,江苏将标准提高,今后4层及4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对电梯设置的具体要求是,不高于11层住宅,每单元电梯不少于1台,7到11层则要配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于12层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少于2台,一台应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可兼做消防使用。

新标准的设定,覆盖了宜居、安全、健康各个方面。如阳台栏杆高度全部统一为1.1米;保障儿童安全,阳台栏杆要有防攀登构造,且栏杆间距不能大于11厘米;住宅适老化,卫生间要在坐便器和淋浴位置预留安装扶手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