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生产许可证基本条件——试验装置要求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符合表3要求的试验装置。
表3 试验装置
许可子项目 |
试验装置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
(1)控制柜功能检测装置; (2)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装置; (3)门摆锤冲击试验装置; (4)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装置; (5)限速器静态提拉力测试装置; (6)门锁装置可靠性试验装置; (7)盐雾试验设备; (8)高低温试验设备; (9)紫外线老化试验设备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要求的试验装置(1)~(4)项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要求的试验装置(1)~(4)项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1)控制柜功能检测装置; (2)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装置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控制柜功能检测装置; (2)梯级(踏板)滚轮可靠性试验装置; (3)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装置; (4)制动距离和制动减速度检测设备; (5)运行速度检测设备 |
液压驱动电梯 |
(1)控制柜功能检测装置; (2)液压泵站的电磁阀可靠性测试装置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控制柜功能检测装置 |
评审要求解读:
1、试验装置的管理台帐、档案、周期计量检定计划和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管理台账、检测仪器和试验装置实物与检定或校准证书上的信息应当一致。 管理台账内容至少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内部管理编号、设备状态、保管部门(地点)等信息,档案至少包括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验收记录、检定校准证书、操作作业指导文件、使用维修保养记录等有关资料。
3、各许可子项目用控制柜功能检测装置、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装置等不能溯源计量的试验装置,应提供自校规程及按照规定进行自校的记录。
【海轩咨询】全国专业办理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咨询机构
客服热线(微信同号) :1806167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