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完善相关配套要求,2017 年5 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的起草任务书,要求以原有的许可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前期已陆续开展的对有关设备许可规则和条件的修订工作为基础,形成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2017 年5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许可规则》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许可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以及结构(章节)框架,成立综合组以及各类设备许可条件起草小组,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要求。2017 年10 月,起草形成《许可规则》草案。之后,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许可目录的调整,《许可规则》起草组和各小组又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2019 年1 月,形成《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2019 年2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向WTO/TBT 进行了通报。2019 年3 月,各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2019 年5 月13 日,《许可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
《许可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在原有的各类设备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统一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通用条件、程序和要求,明确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许可条件,形成一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综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