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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3号修改单来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3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点击次数:1665  更新时间:2019-08-14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维修许可证的通过,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起草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3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第3号和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第3号和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

  附件: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3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