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辅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