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辅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2 万吨级或内河 3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2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3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5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 1000 立方米/小时以上吸盘船或吹泥船;
(2)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5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