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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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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要求
点击次数:1477  更新时间:2018-12-13  【打印此页】  【关闭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3 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

 

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2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8 台;

(3)放线设备 2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2 台;

(5)涂层测厚仪 2 台;

(6)打桩机 10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2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2 台;

(9)经纬仪 2 台;

(10)水准仪 2 台。

 

5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