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点击次数:1450  更新时间:2018-12-06  【打印此页】  【关闭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 2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 6 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 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 米的公路隧道 3 座以上。

 

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3 台;

(2)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4台;

(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4 台;

(4)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6台;

(5)各型压路机 2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 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0 台;

(6)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2 台;

(7)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2 套;

(8)水泥混凝土泵车 4 台;

(9)隧道掘进设备 2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4 台,压浆设备 2 台。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 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